本帖最后由 fuyufu 于 2021-3-6 14:15 编辑
关于新顶级域名申请商标保护的过程分享(例:ufo.work):
1.域名虽然具备了网络标识的唯一性,但它与商标并没有实际关联。
2.如果以文字商标方式对新顶级域名保护, 在商标注册的过程中,它只是代表了一个字符串的含义。
3.目前还无法以域名的唯一性来驳回商标(也可能存在可以用域名注册为先,对已经注册的商标“撤三”的操作,目前还未测试)。
4.如果有企业刚巧注册以“.”为分隔号,代号又与新顶级域名相同的(例:ufo.work),商标注册时,商标审核工作人员检查过程中并不会以“这可能是一枚域名标识”对申请退回。
也是很巧,这枚新顶级域名 UFO.WORK 与某品牌公司的商标相同(弄得挺头大),
为了保护自己域名未来的建站推广(目前也注册完成了相应的项目商标),
头大的是:即使向自媒体平台提供本人已持有的商标证和域名证书,平台方也无法审核通过作为账号名称、官网的关键词来使用。
所以,域名的“唯一性”能不能当做商标或者标识来使用?目前的答案是模糊的:在网络解析它是唯一的,但商业使用中,还无法证明是唯一性。
1.已经在多个搜索平台和自媒体平台的认证中,实际验证过“尚未认可域名是唯一性商业标识,需要以商标证为准(目前就算提供已注册持有的商标证书和域名证书,还是不能证明这是唯一性的商业标识”)。
2.案例中的商标注册进程(网上可查,进行验证)。
以上是在一个偶然的经历中,得出的心得,分享予大家研究,还是挺有趣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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